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重点在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开始前,体现出环境影响评价的预防功能。决策后或开发建设活动开始,通过实施环境监测计划和持续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还在延续,不断验证其评价结论,并反馈给决策者和开发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其决策和开发建设活动。为体现实施环评的这种作用,在环境影响评价的组织实施中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循环经济理念,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科学、公正和实用。
1、为开发建设活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经济建设的合理布局提供科学依据;
3、为确定某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方向和规模、制定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应的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4、为制定环境保护对策和进行科学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5、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即环评报告,分为环评报告表,环评报告书,环评登记表三种。按污染程序分为:
1、环评报告书:产生严重环境影响或严重污染企业或单位;
2、环评报告表:产生一般环境影响或一般污染的企业或单位;
3、环评登记表:不产生环境影响或不产生污染的企业或单位。
1、环境影响评价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较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简称环评批复或环保批文,环评批复是国家主管部门对新开工项目的管理权限,新开工项目必须经过有关*对环境影响评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国家环境主管部门审核,该项目是否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为环评批复。